石龙区,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西部,辖4个街道,2013年总面积为37.9平方公里,总人口5.6万。属浅山丘陵区。大体为西北东南向岗地,主要河流石龙区贯穿全境。属温带季风气候,地处暖温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2摄氏度,年均无霜期213天,年均降水量635.9毫米。2011年石龙区完成生产总值139.4亿元,比2010年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78元。石龙区风景名胜有娘娘山、青草岭,祖师庙岭等。石龙区属浅山丘陵区,境内西部有娘娘山、青草岭,中部有黑鱼山,北部有祖师庙岭,呈“川”字形分布。最高峰娘娘山海拔528.4米,娘娘山以东地势明显降低,大体为西北-东南向岗地,呈西北高、东南低的走势,均系基岩残岗地貌,风化基岩裸露,呈近似对称分布。岗宽500~100米横贯全境,海拔200~295米,相对高差15~50米,两侧平缓坡降为1%~6%。石龙区属温带季风气候,地处暖温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2摄氏度,年均无霜期213天,年均降水量635.9毫米。
石龙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